豆豆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六章 合作(第1页)

“其上任主人为玉州周胜军副军主,其恰逢世外之境阳潮,从中获得大块玄铁,后请欧冶家族帮忙锻造,

经三十三天三十三夜,终煅成这样一杆巨型錾金玄铁虎头枪,被其称之为巴王枪,已经算得上利器。”

许成元介绍道。

“其是皇族子弟,封地在玉州巴中郡,封号正是巴王,而江湖上有好事者,顺口便称其为霸王枪,传言越传越烈,当年可吓得这位巴王亲自上京解释去了。”

许成元说着说着自个都冷笑两声。

巴王,霸王,霸这一个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更别说沾个王字。

“你可试试能不能使得上?”

许成元两手端平,深吸一口气,一齐将其抬起,递给林末,眼里满是好奇。

一般而言,随着气血圆满,肉身处于蜕变,武夫力量都会越来越大。

在肉身境,据好事者统计,一般人通筋,炼骨完成后一拳可达数百斤,而沸血境气血澎湃,力量会有个大的增幅,可抵千斤。

当然这点是因人而异,不仅与天赋有关,更与练体功法有关。

就是突破立命,领悟意劲,气血有神后,肉身进一步圆满,气力也不过根据功法原因翻个几番,如若身上没练横练功夫,一样使不顺这千斤之重的兵器。

什么世外之境,什么阳潮,将林末听得有些迷糊,正想问些什么可看见许成元两手合抱,递过来的枪,只好压下心中的疑惑,伸出手,一把将其抓起。

踏实,温润。

这是林末拿起霸王枪后的第一感觉。

明明通体铁造,可摸起来却温润如玉,倒是有些奇怪。

林末单臂握住枪尾,将其横亘在身前,细细打量。

枪身流畅,线条刚直,约摸常人小臂粗,枪尖为龙舌,泛着凛冽寒光,看着便让人心惊胆颤。

他随意挥了挥,明明没有力气,可巨大的重量下,依然将空气拍得呼呼作响。

风刮得一旁许成元脸上都泛起丝丝凉意。

“不错,重量还算合适。”

林末越看越欢喜。

“嗯,合适就好。”

许成元淡淡道。

他心里有些震惊。

能将千斤之重的霸王枪如臂使唤,非得身具万斤之力不可,就是小万斤都差点火候。

他又想起昨日被林末擒住左脚,然后硬吃的那一拳。

光凭一股子气力便打破他的意劲,将其右脚骨震裂几丝,明明才只是炼骨,一股子气力硬是比那些横练立命还来的猛,也真是个怪胎。

“你确实没令我失望,这股子力气好使,正好帮我个忙,事成之后,这把枪连同一卷药经都给你。”

许成元继续道。

说着其一把坐在椅子上,按着扶手,转了一圈,看着林末。

“哦?什么忙你先说说。”

林末将枪放下,心中毫无意外,有舍才有得,道理自然是懂得。

“我要你助我修行。”

许成元看着林末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

林末。

“我修练的三香摧人功,第三香需要一种名为龙香花的植物,据我的情报,这大龙山一处山谷就有,而最近就快成熟,

可惜山谷中生养了一只银毛熊罴,是只积年兽王,光凭我一人无法从其夺走。”

许成元不等林末回答,继续说道。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之我有女主光环

快穿之我有女主光环

遇到林染前的男神们病娇腹黑高冷禁欲,反正个个都不好相处,超难攻略。遇到林染后的男神们瞬间化身忠犬男友,统一只有一个目标疼她,宠她,爱护她!...

玄门七圣

玄门七圣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洪荒年间一样的穿越一样的巫妖大战一样的三皇治世一样的封神大劫一样的西游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传说...

不妻而遇:第一大牌弃妇!

不妻而遇:第一大牌弃妇!

结婚五年结婚登记是她一个人,十月怀胎是她一个人,生产阵痛,疼得几次晕过去,醒来还是她一个人,战勋爵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她回来了,我们离婚。离开,苏子诺只用了3分钟,连小包子都说我跟妈咪走了,你就当把我SHE墙上吧!所有补偿,战家一切,她都留下,包括她不自量力的眷恋。离婚三月战二,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战二,我们已经离婚了,从我的房间出去!战二,别再靠近了,我会用针灸扎你半生不遂唔!!!战勋爵邪气而炙热老婆,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寒冰狂少

寒冰狂少

意外吞吃天魔珠,成为纵横都市的异魂者。看林辰如何玩转在世界巅峰...

史上最牛驸马爷

史上最牛驸马爷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

第一赘婿

第一赘婿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