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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忆雪震惊的瞪大眼睛。
在她印象里,林辉应该是个软脚虾才对!
天天泡酒吧,缺乏锻炼的人,能跑这么快?
很快,王忆雪就冷静下来,呵呵冷笑:跑吧,跑得越猛,输的越惨!
五公里武装越野,匀速和保存体力是关键。
上来越猛,体力消耗得越快,到后面就越难跑。
林辉上来就百米冲刺,体能成倍消耗,到后面他还怎么跑?
可很快,打脸就来了!
林辉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超越了别人整整一圈。
速度不仅没有慢下来,并且,脸不红气不喘,完全不像是要跑不动的样子!
同连的四个老兵看着林辉一骑绝尘的超过去,下巴直接砸在地上。
“卧槽,这尼玛脚底下踩着火箭吧?”
“不对啊,不是说这小子是个孬兵嘛,孬兵能跑这么快?”
“别废话,追上去!
连个养猪的都追不上,咱们干脆别做人了!”
四个老兵奋起直追,但距离反倒是越拉越大!
观礼台上,师长眼睛瞬间亮起来:“这个兵不错啊,都超别人一圈了,哪个团的?”
高杉赶紧站起来邀功:“报告师长,他叫林辉,我们团的。
前段时间,还因为救人,得了一等功呢!”
见他一脸嘚瑟,其他几个团长,全部翻白眼。
嘚瑟个屁!
光跑得快有啥用?打仗逃跑肯定也快!
师长笑着点头:“原来是他呀,我有印象,这个兵不错。
看样子,他跑步这么厉害,估计其他项目也不会差啊?”
“必须的!”
高杉笑着坐下。
还不忘朝着其他几个团长昂头嘚瑟!
这时候,该拉仇恨,就得拉仇恨!
平日里分不出高低,今天,就是老子扬眉吐气的时候。
他看着操场上的身影:林辉,你可得给咱争气啊!
嗖!
操场上,林辉健步如飞,很快就超了所有人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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