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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余歌就瞟见上校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窜了出来,‘嗖’的一下又消失了。
“操!
你这是要把我带到哪去呀!”
说时迟那时快,刚跨过一个蔬菜摊,余歌猛地发现前方竟然站着一只高大的棕毛猩猩,那只猩猩敲打着胸膛,朝自己的方向狂奔而来。
“我操!
大猩猩?!
它的主人是野人吧!”
余歌忍不住吐槽,脚下的步子不减反增,在猩猩挥拳的一瞬顿时压低身子一个滑铲,直接从猩猩的□□溜了过去。
“呼,好险……”
余歌松了口气,胳膊撑地正要爬起来,突然感觉身边就有一个哨兵!
他急忙往一旁滚动两圈,就听‘砰’的一声,原本趴着的地方被砸出了一个大坑。
“呦,这是哪来的小老鼠啊?”
余歌没有回头,只用余光扫到了一眼那个哨兵的头发,跟大猩猩一样的卷毛棕色……
“我劝你还是放弃抵抗乖乖跟我回去,我保证会好好疼爱你的。”
余歌下意识对这个哨兵感到反胃,他随手从一旁的摊子上抽了块破布蒙住自己的脸,翻身越过窝棚,撒丫子又冲了出去。
“渍渍渍,看来这只小老鼠还真是有够调皮的。”
大卫哼笑一声,自信满满的在身后追着:“你想玩,那我就陪你慢慢玩会儿,看你能撑多久!”
“不好意思,让让,都让让!”
不论是爆发力还是耐力,向导与普通人类的差别无异,跟哨兵完全没有可比性。
从广场一路狂奔到集市街,余歌的体力耗得所剩无几,浑身大汗不止,嗓子又干又糙。
最关键的是即便借助集市上的各种味道掩盖自己的气味,身上的汗味却越发清晰的出卖自己的位置,再这么下去,玩完的迟早是自己。
“操,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
余歌一边跑一边四处张望,这种时候不能指望上校,而且它跑得越远越好。
万一上校被抓了,它可是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他也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怎么办!
到底该怎么办!
绝对不能被他们抓回去!
赶紧想想办法!
“来来来!
买鸡了,买鸡了,一个银币一只鸡哦!”
有了!
余歌冲到摊位前,从口袋里摸出十来枚银币拍在桌上:“老板,这些我全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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