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倒也有过几年的好日子,两个人还在国内生活了一段时间,终于受到了阿婆的一点认可。
可惜日子久了,吉他手浪子本性暴露,不愿意放弃带着乐队飘摇,也有了新欢。
费女士与他一拍两散,那时又刚好有一个去美国进修的好机会,便果断结束了这段令人伤心的婚姻,只身前往大洋彼岸。
直到她后来完成博士学业,才得知费行云在他父亲那儿过的不是正经日子,根本不是之前所许诺的良好的教育环境,安稳的生活——
上学上得断断续续,倒是带着小孩儿和一把吉他,跟一群狐朋狗友在欧洲乱跑,四处旅行,每到一处就靠演出赚钱。
费女士哪里能接受这个,一怒之下,选择再上法庭,找了权威律师,夺回抚养权。
费行云就此回国,跟着阿婆一起生活。
费女士却因为古生物专业,不得不继续暂时驻扎在南美,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
费行云养成随遇而安的性格,也和小时候那段经历有关。
不过那个时候,他显然还对生活抱有热爱,也愿意和阿婆分享自己的学习生活琐事。
可是一切从初二那年开始,就都变了。
那一年,费行云的父亲终于因酗酒传来噩耗。
人被送进医院,却无力支付医院的账单,背负巨额的债,身边以前的朋友们也不再跟他来往。
到头来,还是费女士出于人道主义,带着费行云走了一趟,预备至少父子见上一面。
就是这一面出了问题。
费行云从病房出来,人的情绪就有些不对,可是问什么也不说,费女士想尽办法也撬不开他的嘴。
回国之后,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个人呆着,经由心理医生调解才终于愿意出门。
出来以后,却再也没有主动提过从前喜欢的爱好。
他明明小时候曾经很直白地表露,以后大学要进入作曲专业,继续在音乐这条道路上走下去。
后来长辈一提,他便敷衍说自己对音乐还是喜欢的,只是没那么一心一意,就这么应付过去。
费女士没办法,只能给他在学校请假,又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提前回国安顿下来,办了转学手续。
她本来还想把阿婆一起接去上海,阿婆却还是坚持要留在这里。
……
“他母亲常常说,就不该让他去见那个,”
邓阿婆忍了忍,终究还是克制住自己,说得冷淡,“那个英国人。”
“我留下来,是因为这里就是我的归宿。”
她谈起原由,也应该是想起愉快的回忆,眉目带笑:她和伴侣在这座城市相知相守,又在这里把女儿抚养成人。
可惜对方还是先走一步,她最开始不愿意离开成东巷的店面,也是因为那里是他们认识的地方。
费女士的父亲从那里起家,闯出了一片天地。
“小麦性格看起来自由自在,可是……”
阿婆说着,便叹了口气,低头忍不住轻轻揉眼睛,微红:“可是一直不容易。”
作者有话说:
他在农场养过猪。他在边境站过岗。他在西北的大荒漠上调戏过小姑娘。后来,他又变成了学生,被一个冷艳高傲的女老师送进了课堂,从此开始了扮猪吃虎的精彩人生!他就是全能少年宁逸!...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魔之道,舍人利己达大乘 杀器在手,一剑开天,威震九天,诸天神王尽皆破灭 魔气炼体,一脚裂地,扬名九幽,一念轮回永恒寰宇 ...
岳母滚,现在就给我滚,你配不上我苏家。叶天是一名上门女婿,从小卑微被人冷眼。直到有一天,他获得神秘传承。岳母以前都是我的错,求求你留下吧...
殿主,大小姐又离家出走了。没事,过几天就回来了。可是,她带走了殿主的影卫。没关系,随她。她还带走了,您后山的药田。她喜欢,拿走。她还。啰里啰嗦,一起说完。殿主,她是和您的情敌一起走的。那下人只感觉身边一阵风划过。然然,把我也带走,我会做饭,会持家,还养眼。...
衣冠未必禽兽!是男人,就要活出个人模狗样,混他个风生水起!一个身份如迷的爷们儿,要用一腔骚情和两只铁拳,打下一片暧昧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