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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肯定最终要落到性格和相处上去的,荷尔蒙作祟的生理吸引注定长久不了。
还是应该先了解一个人,再决定喜不喜欢。
不然,仅仅着眼于“可爱”
这一点的话……
那他也早在seth还是一只绿皮小恐龙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那是一只非常可爱的seth了。
为什么拖到现在?
还不是因为过去的他始终不能确定,霍修珣的本质究竟是不是一个反社会神经病。
毕竟现实中的反社会无一例外100缺乏同理心、漠视他人权利,并不具备真正爱上某个人的能力。
无论他们演得多么像,也根本无法真的“被某人治愈和温暖”
。
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裴临深知对那种人抱有幻想和同情就是愚蠢。
再可爱也不能要,他绝不考虑和祸害携手共沉沦。
可霍修珣不是。
如今四年过去了,裴临已经非常确定,霍修珣没有问题、人格健全。
虽然不清楚小犯罪分子为什么会一开始会往神经病那个方向演,但通过充足的时间、细致的观察,裴临确定霍修珣除了偶尔嘴硬、刻薄之外一切正常,甚至可以说比大多数一般人类都要正常。
曾经的不良少年,后来的seth,实际上是个在乎朋友、不擅表达,喜欢小动物,渴望家人和疼爱的普通人。
略羞涩,也会炸毛,经常不高兴。
可本质还是甜甜的。
所以裴临才觉得喜欢他没有问题。
可到头来却突然发现,无论是宁宁还是seth那边的逻辑,竟然都是“性格根本不重要,能满足性癖更重要”
???
“……”
不是,宁宁傻乎乎也就罢了。
可按照seth的智商认这种逻辑是怎么回事?而且,如果seth真这么想,那他喜欢他到底喜欢的又是什么?
不是他的性格、业务能力或处事态度,而是他的腰、他的腿、他的脸……?
小q主、主人,您突然好严肃喂!
“没,我只是在想,”
裴临捏了捏眉心,“我确实性格没什么意思,说不定真的是因为脸。”
小q啊?
算了,不重要。
话虽这么说,裴临不禁又回头看看满屋子的小装饰。
会不会他这些天的努力真就白费。
会不会他对于浪漫逻辑和seth对于浪漫的逻辑,真的从头到尾完全不在一个频谱上。
会不会seth想要的不是他用心对他好,而是他像那些里写的那样直接眼神干活,“暧昧的碰触”
、“炙热的目光”
、“死死盯着他暴露在外性感的锁骨”
,再像宁宁一样伸手去捏seth白皙的脖子,一言不合摁墙上。
裴临又记起之前在霜降世界。
说起来seth确实好几次都冷笑着主动扒拉衣服,露出锁骨勾引他。
裴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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