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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大黑了,饭菜做好后在锅里热着,烫好酒,摆好餐具,于常娟拿着手电第四次去胡同口张望的时候,杨建平的身影终于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精瘦的中年汉子穿着洗的看不出颜色的灰白上衣,袖口和领口的毛边像是在提醒着主人,这件衣服已经穿到极限了,旧裤子膝盖上的两个大补丁格外显眼,脚上单薄的布鞋脚趾处也快要磨破了。
杨建平给杨文妮的第一印象就是面有菜色,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在外面省吃俭用的结果。
就是这样一个憨厚老实的中年汉子,总是竭尽全力给家人最好的。
杨文妮有原主的记忆,她记得小时候她和弟弟等不及父亲回家,便时常跑到村口去等,于常娟怎么喊他们都不回家,只好拿着手电陪他们一起等。
杨建平每次从外面干活回来,就像变戏法一样,手里总藏着好吃的,或是几颗糖果、或是几块点心、或是几个水果,总能让他们喜出望外。
这次杨建平回来也不例外,他给娘仨每人带了一块布做衣裳,带了点心、糖果、肉和一些白面回来,带回了为数不多的工钱,可他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杨文妮看着一脸憨笑的父亲,千言万语汇成一句:“回来了,爸,先洗手吃饭!”
“爸,我妈和二姐做了好菜,我帮你烫了一壶酒。”
杨文韬兴奋地道。
“明天才过年呢,今天先喝上了。”
杨建平脸上挂着笑,那是离家归来后见到妻儿发自内心的宠溺的笑,从进门那刻那笑容就一直挂在脸上。
“孩子们孝顺你的,你就喝呗。”
于常娟嗔怪道。
杨文妮第一次在于常娟的脸上看到一种小女儿的姿态,大概只有在杨建平面前她才会不自觉的流露出这种表情。
“好,今天就破个例,听二妮的先去洗手。”
杨建平说着便去洗手,杨文妮给他准备的是温水,他顺便洗了把脸。
杨文妮给他递毛巾的时候,心里骤然一紧。
杨建平才四十出头的年纪,瘦是瘦了点倒也没显得多老,可他那双手就如同一位垂暮老人的手一般,形如枯槁,粗糙不堪的手指上布满了厚厚的茧子,皴裂严重,关节处裂开了几处血口子看着就疼。
以前也是这样吗?杨文妮搜寻着原主的记忆,但没有找到任何信息。
于常娟也是常年干活,手同样粗糙皴裂,杨文妮特地从星海市给她买了皴裂膏,她说抹上挺管用的,现在好多了。
杨建平的手常年干木匠活儿,比于常娟的要严重的多,杨文妮二话不说,拿来皴裂膏就要帮他涂一涂。
杨文妮忍着眼里的酸涩道:“爸,我妈说这个挺好用的。”
“好二妮,留着和你妈用,爸用不着这个,大老爷们儿手粗点儿没事儿。”
杨建平说完还找杨文韬求证,“是吧,儿子!”
“哎呀,爸,您就听我二姐的吧,不然您拿筷子我都觉得疼。”
家里的顶梁柱回来了,杨文韬便露出了孩子的心性,语气都带着撒娇的意味。
“好,听二妮的。”
杨建平从杨文妮手里抹了一点皴裂膏,胡乱的往手背上涂了几下应付。
“爸,这样不行。”
杨文妮干脆亲自上手,仔细的帮杨建平涂了起来,小心的避开裂口的地方,边说道,
“这样才管用,等会儿睡觉前再用温水洗洗手,再涂一次,多涂几天就会缓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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