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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最疼爱女儿,若是能看到女儿已经这般懂事,该是欣慰的吧!
“我听说你到了赤阳城,就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纳兰锦绣心里一暖,人人都道镇北王忠军爱国,心中豪情重,儿女情长便显得微不足道。
其实他也是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又怎么可能不想念,不惦记?
“爹爹也用不着着急,女儿这次回来便不走了。”
镇北王笑了,豪爽地道:“那是自然,你以后就留在镇北王府,留在我和你哥哥的身边。”
这时门外有侍卫过来,说世子已经等王爷很久了。
镇北王倒是不着急,坐在椅子上对吉祥如意说:“给郡主梳妆。”
纳兰锦绣坐回妆凳上,带了镯子和耳环,觉得自己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就回过头看着镇北王,问:“您要带我出去么?”
镇北王眼眸里的笑意更深,看着自家女儿心里是欢喜的。
他是久经沙场之人,也不避讳:“今日天气好,用过早膳后,带你去骑马。”
纳兰锦绣想这可真是不谋而合,她还想着要学习骑马呢。
不过看她老爹这高兴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圣上赐婚的事吧!
如果他知道了,不知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毕竟,那位沈从苁沈小姐,才十六岁,也就比她大了一年多。
年纪相差这么大,应该叫做忘年恋了吧!
只不过,这个看起来一身正气的封疆大吏,真能接受那么小的姑娘做他妻子?
镇北王在圣旨还没到王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本是打算终身不娶的,但圣意难违。
沈从苁乃是当今皇后的亲侄女,圣上竟然想让他娶,那他娶回来就是了。
反正他常年在外,不回王府也是常事。
就当是养了个闲人吧!
虽然她挂着镇北王妃的名头,可等到他死的那一天,还是会和阿谣葬在一起,然后他们就再也不用分开了。
吃饭的时候,徐锦策和纳兰锦绣出奇的一致,谁都没有提赐婚的事,而镇北王更是不想提起来闹心。
一家三口的这餐饭吃的非常愉快,仿佛分别的这些年,他们一直在等这一天,一直在期盼重逢。
饭后就去了马场。
北疆幅员辽阔,占地面积是整个大宁朝的三分之一。
这里水草肥沃,兵强马壮,更是有让所有小国闻风丧胆的玄甲骑兵。
玄甲骑兵个个擅长骑术,对敌之时,可以达到人马合一的境界。
不仅进攻速度非常快,而且擅长阵法,很容易让敌人分不清虚实。
素来有战无不胜的称号。
北疆人以此为荣,这就衍生出了北疆人善骑射。
加上北疆多战火,北燕人又十分彪悍,不论是打仗还是转移,骑马都要优于其他方式。
所以,北疆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就连路边十来岁的娃娃,骑术也十分精湛。
镇北王深知金陵城里那些酸腐规矩,他女儿在那里受教,必然不会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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