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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后记(第1页)

《坟场之书》后记

我们曾经年轻,过着拮据的日子。

我们家租的几间房在一家店面上,处在一栋细长老旧的楼房中。

厨房和起居室在底层,中层是一间卧室、我的工作室和一个卫生间,最上层是一间宽敞的阁楼卧室和一个狭长低矮、几乎无法容一个成年人直立的房间,里头有一张婴儿床和一道幼儿玩耍护栏。

我的儿子,两岁的迈克尔,喜爱儿童脚踏三轮车胜过任何东西,可房子里没有安全的骑行空间,他一骑就可能摔下楼梯。

因此,我带着他和他的脚踏车穿过一条窄道,来到当地教堂边的坟场,这样他就能心满意足地骑来骑去,而我会坐在一旁,沐浴在阳光下拿本书看,时而看看迈克尔,时而看看灰色的墓碑,看那墓碑上被时间抹得模糊不清的名字,惊讶于一个孩子竟能在坟场中如此自在舒适。

这就是这本书的起点,我要叫它《坟场之书》,就像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一样。

我上楼走进我的工作室,尝试写下一篇序章,内容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男孩在父母吵架时离开房子,来到坟场。

死亡天使露面表态,一个幽灵,或许是一个恶魔,同意将这个男孩抚养长大。

序章的篇幅大概五页长,写得并不怎么样。

(最近我找到了这篇序章的一份打印稿,好奇地读了一遍,摇摇头扔到了一边。

我为这本书思考了许多。

我对自己许

诺:我会成为一名足够优秀的作者,让这部作品以最完美的姿态呈现。

我不断写作。

有那么一刻,我为写下这一本书的时刻遥遥无期而感到绝望,但我依然爱着坟场,爱着这一灵感。

十年后,我再次尝试。

一天深夜,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主题是南美洲的暗杀小队。

一个女孩每天晚上都藏在一座陵墓中,而暗杀小队恰好没有进入坟场。

尚未动笔的书中缺失的部分在这一刻倏然补全。

留在坟场的理由:保护。

没错,就是保护。

在威斯康星湖边的一栋小木屋里,我重新写了一遍故事的开篇(我已在脑海中设想清楚,一位吸血鬼愿意成为小男孩的监护人,一位狼人愿意教他知识),可依然觉得写得不够好,并再次决定继续等待,等到有朝一日自己能写出不辜负这个想法的一部作品。

这一版我不知丢到哪儿了,估计是找不回来了。

在2004年的某一天,我意识到自己的笔力已经到达一定层次,以笔力尚浅为由继续拖延本书似乎变得毫无意义。

我开始动笔创作《坟场之书》,从中间择了一章写了一页,自我感觉写得挺差劲的,但我还是把这一段读给了我的女儿马迪听,因为她问我在干什么。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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