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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欢到处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花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顶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皮,然后舔舔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
孩子们不怎么爱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花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弄伤自己就行。
他们从小就知道这些。
他们带着狗哥在院子里探险,喜欢看蓝天白云和小花花,喜欢把小花花戴在狗哥耳朵上,喜欢骑在狗哥脖子上驾驾驾。
原来狗哥的生活重心都是围绕男主人女主人小主人,可有一段时间,狗哥也比较忙,书言书俊早晨起来了杀向院子里,常常会找不到狗哥。
兄弟俩回去拉着粑粑的裤子出来,嗷嗷叫着,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狗哥呢?
盛爷会蹲下来拍拍两个儿子的脑袋,问:“谁要吃土豆泥?”
立马的,家里响起孩子们欢喜的嗷嗷声,大厨子得意的把土豆泥放在两个小少爷面前,看他们把自己吃的满身都是,却开心快乐。
找了一天好日子,盛爷带着团子回到了三千港,三千港的海还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海边的白沙滩上,盛爷说:“我今天是很正式的跟你说,你要不要嫁给我?我们老盛家别的没有,男人是最专一专情的。”
团子想笑又不敢笑,因为盛爷的表情太严肃,好像在谈多少亿的大单子。
可……我本来就是你们老盛家的人啊,我本来就是你盛赞的女人啊。
男人与女人的脑回路常常会不一样,盛爷想给委屈了这么多年的团子一个名分。
而团子,却觉得,名分什么的都是虚的,你爱我,你好爱我,这就够了。
盛爷把戒指戴进团子的无名指,说:“你等着,爷要给你个完美的婚礼。”
团子表示很期待。
婚礼前,狗哥似乎也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祝贺,在某一天早晨,叼回家来两只小狗崽。
一模一样的姜黄色毛毛,每只小狗崽的鼻子上还有一撮白毛。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狗哥的相好是一只白色的漂亮的母狗狗。
狗哥特别得意,老蚌生珠啊这是,看,我的小崽子好看吧,可爱吧,乖吧。
团子带着书言书俊亲手给小狗狗们做窝,把窝就放在书言书俊的房间里,每天哥两好的一起睡,还给狗哥装了一袋牛肝和肉骨头,特地用袋子装好,方便它叼着走。
果然,第二天狗哥就出门了,叼着他的礼物昂首挺胸的出门,去给媳妇儿补身体。
大厨子跟着去了,看见那女朋友就是隔壁家的那条白犬,狗哥还特别黏糊,一回给人家亲亲,一回挨着人家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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