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是蠢笨。
买完了书,苏娇怜与陆嘉又去了衣饰铺子。
苏娇怜提前在铺子里给陆嘉定了一套头面,今日正好来取,顺便看看可有什么不足的,也好及时改。
铺子里衣裳首饰俱全。
苏娇怜趁着陆嘉试戴头面的时候看中了一双绣花鞋。
“姑娘真是好眼光。
您瞧这上头的珍珠,就是全天下都寻不出第二双来。”
苏娇怜看一眼那镶嵌在绣花鞋头的一双半颗乳白珍珠。
一只绣花鞋上镶半颗,豆大浑圆,确非凡品。
绣花鞋面以藕粉缎面而制,侧边绣着两只捣药玉兔,那白珍珠就变成了浑圆白月,捣药玉兔仰目望去,神态憨憨,十分喜人。
苏娇怜确实喜欢。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苏娇怜当即便准备要了,却不防那掌柜的道:“不知姑娘是何鞋码?我这鞋做的刁钻,一般人可穿不上。”
故此这般好的鞋,才会到如今都没卖出去。
这脚胖的不行,脚太瘦也不行。
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
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
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
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
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
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那掌柜的见苏娇怜将这鞋穿上了,面色大喜,当即就打包把它送给了苏娇怜。
不要白不要的东西。
苏娇怜不再犹豫,直接提溜着走了。
日落时分,苏娇怜与陆嘉回到英国公府。
她先将那捆书置在了梳妆台下头的小柜子里藏好,然后神色欣喜的换上那双新买的绣花鞋,颠颠的在屋子里头奔了一圈。
果然还是合脚的鞋最舒服。
天知道她穿原身的鞋走路都怕什么时候就掉了。
穿着新鞋,闻着隔壁院子里头传来的栀子花香,苏娇怜准备饭后溜达一圈。
这栀子花园苏娇怜去过数次,晚间并不会有人,所以她径直就提着灯笼去了,也没唤小牙跟着。
白日里来时,那栀子花望如积雪,香闻百里,十分震撼。
一到晚间,事物模糊,氤氲灯色下,栀子花细腻甜香的味道由四面充斥而来,不似木樨花般呛鼻,香的很是合人胃口。
但是今夜,这香味中却莫名多出了一股铁锈腥气。
当苏娇怜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她只感觉自己脚踝黏腻腻的似被什么东西箍住了。
我是天生的善恶中间人,天外诊所的主人,我治百病也替天行道。我的故事从一条狗开始,那一夜它送了我一个诊所...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亲手将简童送进了女子监狱。 三年牢狱,简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关照她折磨的大变样,甚至狱中被同意捐肾。 入狱前,简童说我没杀她。沈修瑾不为所动。 出狱后,简童说我杀了夏薇茗,我有罪。 沈修瑾铁青着脸你给我闭嘴!不要再让我听到这句话! 简童笑了真的,我杀了夏薇茗,我坐了三年牢。 简童逃了,沈修瑾找疯了满世界通缉她。 沈修瑾说简童,我把肾给你,你把心给我吧。 简童仰头看向沈修瑾,说...
石磊被称之为京城第一帮闲,虽也享受了锦衣玉食,但内心深处他对此极为怨念。重生了,他获得了重头再来的机会。首当其冲,石磊要改变父母死亡的命运,并且帮助父亲在宦途之上渐行高远。而自己,当然要赚钱,赚很多的钱。要美女,要一个大大的后宫。那一世的兄弟,好友,以及如花的女人们,石磊不曾忘记。那一世的敌人,落井下石者,石磊决定一个都不放过。那一世石磊仰望的太子党们,石磊无法改变他们的命途,却可以使自己立于他们之上。又或许,也让他们尝尝帮闲的滋味儿。石磊在那一世见惯了纨绔子弟,尝够了世态炎凉。这一世,他要让自己成为最大的纨绔。不就是太子党么?你们靠老爹,我要靠自己。老爹养成计划开始实施。石磊的嘴角挂着一丝轻笑。(PS这只是一部都市架空小说,纯属虚构,请勿跟现实联系过于紧密。)...
凝聚真龙血脉,搅动七界风云!起点作者,快乐的悲剧,倾力打造的新书万仙来朝已经发布,下有直通车,期待您的支持!...
绿色小说网四组签约作品因为一个神奇的训练本,当叶川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2003年的英国。一切都因为这个神奇的训练本,只要写上你要培养的球员的名字,那么他就会飞速的成长。于是乎,一个又一个的正太小妖开始登上舞台,一个又一个的老将焕发出了自己的活力奇迹,从2003年的夏天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