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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保镖,苦力活也是要兼职的,李重背着一个大包裹,跟着众人在茫茫大山中穿行。
整个包裹加起来足有上百斤,李重背起来毫不费力,脚步也十分轻快,这让几个人刮目相看,就连冷艳女郎谭清雅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当然,最轻松的就是败家猫了,这厮回归森林之后,精神特别旺盛,在树林间窜来窜去,惊得鸟雀乱飞。
向导张建超手里提着一柄砍刀,在前锋披荆斩棘,一开始众人还有体力说笑,但在山林间走了一上午之后,众人就都闷头不语了,好在现在没有蚊子,不然的话,几个人连驱赶蚊虫的力气都没有了。
正在行走之间,李重忽然停下脚步,低声道:“有危险,不要动。”
“怎么了?”
距离李重最近的谭清雅用怀疑的语气问道。
李重用手指了一下侧后方,说道:“那里面有东西,对你们来说很危险。”
几个人一起盯着李重手指的地方,却只看见浓密的杂草和繁盛枝叶,能见度只有几米远,侧耳倾听,也什么动静都没有,不免齐齐看向李重。
李重也不解释,身形一晃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仅仅用了一个动作,李重就让众人目瞪口呆,李重的动作不光快,而且十分轻盈,浓密的枝叶好像对李重一点影响没有,李重身形掠过,枝叶连几乎一动不动。
这时众人才知道,为什么李重敢穿一身皮衣就窜进深山老林,人家真不是装样子,不怕刮破衣服。
李重身穿一身皮衣,真不是装酷,第一,树林里十分潮湿,穿皮衣舒服一些。
第二,半截皮衣正好能把吴钩藏在里面,很方便。
李重像狸猫一样,在树林杂草中间几个闪烁,就出现在三十米之外,一只毛色斑斓的豹子出现在李重眼前。
“原来是这东西……长的真漂亮。”
李重轻笑一声。
豹子,丛林中最神秘的动物,比老虎还要神秘。
而且豹子还非常狡猾凶残,对于人类来说,在丛林里,豹子要比老虎还危险。
遇见老虎,人有可能逃过一命,老虎不饿的时候,很少捕杀动物,而且老虎也不会上树。
但豹子不一样,豹子在丛林的地位非常尴尬,上有作威作福的老虎,下有成群结队的野狼,经常呗抢夺食物,所以豹子养成了非常凶残的性格,能吃多少吃多少,能杀多少杀多少。
不过遇见李重,这头豹子注定要无功而返。
豹子十分谨慎,见到李重无声无息的窜了过来,立即低下肩头,做出蓄力的姿势,但却没有立即扑出来,而是低声的咆哮、威胁。
这种威胁对李重来说毫无用处,不过这头豹子的运气不错,李重并没有杀心,只是动用精神力量,向豹子施压,同时鼓动全身的力量,展现的自己的强大力量。
动物对周围环境十分敏感,特别是一些猛兽,总能通过蛛丝马迹判断出猎物的身体状况,然后挑选体质最弱的下手,久而久之,这种能力就变成了本能,所以豹子立即就感受到李重强大的力量和精神境界,惊恐的无以复加,豹子怎么也想也想不明白,李重这具人类的躯壳里,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虽然豹子的智商远远不如人类,但有一点,豹子远强于人类,就是避凶就吉的本能。
人类还会考虑李重是不是装样子,豹子不会。
所以豹子立即缓缓的往后退,同时很谨慎的看着李重,慢慢消失在草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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