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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哥,时少啥时候在你这里挂牌,我怎么也得光顾一下这朵带刺的蓝玫瑰……”
“……”
那群富二代听到时夕已经下过海了,一时就炸了,纷纷聒噪起来。
“就今晚,你们都有份,等我尽兴了,他就是你们的,”
宋万朝那群富二代回了一句,接着扭过头来捏着时夕的脸左右端详着,眼角的刀疤随着狠厉的表情危险地抽动,“时夕,原来我纵容你,也不过是因为我珍惜你,现在既然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了,我也没有必要把你当成个宝贝疙瘩,敢让我宋万吃憋,就得受点教训!”
第十三章群狼环伺
莫正华带着耳麦,听到里面宋万恶毒的话语隔着电波直刺过来,“你自己看看监控,你弟弟就在楼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人把他剁了喂狗!”
皱眉把耳朵上的耳麦离远了一些,他几乎可以轻易想象得到耳麦里声音传过来的那一头,时夕僵硬的身体和惨白的脸。
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面对群狼环伺,只身直面人性中的恶劣面,被人用至亲的性命威胁着做出出卖自身尊严的事,心里的压力和惶恐可想而知。
莫正华心里怜惜的感觉开始缓缓升起,其实时夕一开始吸引他的,就是身上那股倔强。
可他又长得那么好看,相较于其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说,他的腰身过于细窄单薄,总给人手再大点就能盈盈一握的错觉,肩膀也没有一般男人那么宽,眉眼间有种天然的纯净,本是惹人怜惜的一张脸,可这样的人身上偏偏有种被人欺负的越狠,就越有一种引人犯罪的破碎感。
所以昨晚和他做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一再的欺负他,甚至恨不得狠狠弄哭他,忍不住想看他脸上倔强逞强的表情最终坍塌殆尽,他越哭着求饶,他却该死越兴奋。
真是个浑身都有着矛盾感的男孩子。
这样漂亮的孩子放到一群禽兽中间,如果没人管的话,说不定会被撕成碎片。
此时莫正华正坐在一辆其貌不扬的商务车里,他叹了口气,抬起头对身旁的两个人说,“说是人在楼上,先去找吧。”
那两个人点点头便下去了,并且招呼车下的几个人一起往ktv里走去。
耳机里人声嘈杂,既然已经得到了重要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再听下去。
正当莫正华想要把耳机拿下来的时候,里面忽然传出一阵清越空灵的歌声。
莫正华愣住。
是时夕在唱歌。
那是一首英文歌。
歌声随着ktv的音乐响起的时候,耳机里原来嘈杂的人声顿时一下安静了,只有这首温柔治愈的歌声尤其的鲜明。
那是一首旋律简单的英文歌,但从男孩微微有些压抑嗓子里吐出来的时候,那带着隐隐哭腔的细细颤音,却像是一只看不见的小手,轻轻挠着莫少华的心脏,让觉得人心痒难耐。
男孩连歌声都那么纯净。
几分钟的歌曲很快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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