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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温柔的他(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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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疼,你轻点儿!”

许明笙坐在沙发一角,伸出手指由简易给她涂着消毒棉签,指尖传来的微凉刺痛,让她一双漂亮的眉头蹙起。

“就快好了,宝贝,再忍忍。”

简易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为她受伤的手指消毒,从家用医药箱里取出纱布轻轻缠上,打结,嘱咐她坐着别乱动,起身收拾了桌上的狼藉,合上医药箱,离开客厅。

许明笙怔怔望着简易高大挺拔的背影,又低头看看手上裹得像蚕茧一样的纱布,百般思绪涌上心头。

就在刚刚,他们拥吻着滚到床上,激情如火的时候,简易拂开她额角汗湿的秀发,凑近她耳边,沙哑着声音对她说:“明笙,我爱你。”

他的声音低沉温和,带着些许浅浅好听的鼻音,透着成熟男人独有的磁性和魅力。

她心里咯噔了一下,慌乱之下想要摸索着起身,却失手打翻了床头柜上一只插着香水百合的玻璃花瓶,她的手乱按一气,被碎瓷划出了一条细长的伤口。

许明笙环视一圈房内的摆设,莫名生出一种茫然的感觉。

这套房子是爸妈离婚之后分给她的,记在她的名下。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欧式简装修,略微宽敞的小阳台上种满生机勃勃的绿植,窗帘也是她喜欢的颜色。

在海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这么一套地段不错小户型的两居室也能增加幸福指数了。

她记得刚搬进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行李箱,一个斜挎包,两双鞋子,房间空荡得能听见清晰的回声。

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他的东西?西装、衬衫、皮鞋、男士拖鞋,不用看,卫生间里还摆着他的剃须刀、牙杯和洁面乳之类的洗漱用品,客厅的书架上满是他经常翻阅的财经杂志。

他们竟然同居好多天了。

客厅里的灯光明亮柔和,许明笙盘腿坐在沙发上,单手支着下巴,望着简易忙碌的身影,抿唇笑了笑。

那会儿许明笙大学毕业,刚入职没多久,简易还没有成为她的顶头上司,只是他们公司的一位大客户。

起先她并没有见过他。

那天早上,许明笙起来的特别晚,睁开眼睛看到窗外阳光灿烂,一个激灵爬起来,匆忙穿衣洗漱,顾不上吃早餐,收拾了几样东西塞进包包里,下楼直奔地铁口。

路上一直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低头往下一看,天呢,她的鞋子忘记换了,脚上还穿着那双大大的兔耳朵粉红色毛绒拖鞋。

本来就起晚了,再拐回去换鞋肯定来不及,她从没想过拿全勤奖,但是这个月已经迟到太多次了,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好在她办公桌最底下的抽屉里预留了一双小皮鞋,大不了到公司之后再把这双拖鞋换掉。

许明笙咬咬牙,拿定了主意,去乘地铁。

十五分钟后,她来到公司所在的大厦,刚好有个电梯空着。

她急忙走进去,按了21层的按键,心中默默祈祷:千万别有人进来。

可是天不遂人愿,电梯门还没关上,一条西装裤包裹的大长腿迈了进来。

许明笙往一旁让了让,低着头,眼角的余光瞥见他按了24层的按键。

还好跟她不在同一个楼层,不然以后碰上多尴尬。

电梯徐徐上升,中间没人进来,值得庆幸。

到了21层,电梯门刚一打开,她就迫不及待蹿了出去,谁知走得太急,左脚率先迈了出去,右脚上的拖鞋却落在了电梯里。

一个大写的窘字!

当时她的小脸瞬间烧的通红,离公司还有一段距离,总不好赤脚走过去,不得不转身回去拿鞋。

腾空的那只细嫩又白净的小脚触碰到冰凉的大理石地面,立刻条件反射地缩了回去,足弓弯起漂亮的形状,圆润粉嫩的脚趾头聚拢在一起,小小的一团,搭在另一只粉色毛绒拖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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