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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手握着匕首藏在背后,一手对着趴在地上的怜奴招手,“小儿,过来。”
按着怜奴的人放开了手,怜奴抬起头,露出瞎了的一只眼睛。
姜元愣了一下,笑得更加和善了。
怜奴这才站起来向他走去。
迎着日光,他浑身像玉一样莹白生光,那泥污丝毫不损他的美,他的手脚修长,仿佛亭前修竹,姿态落落大方,不似猥琐之人。
只是那瞎了一只眼睛令他的脸变得扭曲起来,眉目都皱缩着,可另一只完好的眼睛却如秋水一般,让人不免去可惜,如果双目完好,这将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少年。
姜元观他身姿步态就知道他不是农家子弟,这样他的眼睛更让人好奇了。
他道:“你可有姓名?”
怜奴拱手施礼,“无姓,生我之人为我取名:怜奴。”
这个名字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姜元叹道,“我观你不似凡人,为何到此?又为何见我?”
怜奴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来,突然大声道:“我听说蒋淑那老匹夫死了!
我是来鞭尸的!
!”
蒋伟恰到好处的吼了一声,“竖子可杀!”
说罢拨出剑就冲了上来!
姜元顿时大惊失色!
谁知道蒋伟冲过来杀的是谁?他慌忙要往车内躲,却见怜奴手无寸铁,悍然迎了上去!
勇也!
!
姜元在心中赞道。
蒋伟当然冲不过来,冯甲、冯宾、冯瑄和其他的人早就扑上去抱腰抱胳膊抱腿了。
冯甲把蒋伟的剑夺下来扔在地上,转头问怜奴,“小儿,你与蒋淑有大仇?”
怜奴仰头道:“蒋淑欺我母!”
有道理,子为母复仇,虽说要鞭亲爹的尸,也算勇壮。
冯甲道:“可我观你言行举止,蒋淑对你未必无恩。”
这说话做事又不是天生就会的,怜奴这样说起来,比后面的姜元还像样呢。
怜奴:“一饭之恩罢了。
怎可比杀我母,毁我身之恨?”
这样说就更合理了,如果说杀母之仇不够,瞎了一只眼睛这仇怎么也够了。
蒋伟此时“突然”
想起来,指着怜奴大骂:“原来是你这贱畜!
原来你还未死吗?”
说完就要挣开拖住他的人,继续锲而不舍要杀怜奴。
这仇看来结的很深啊。
周围的人都想看蒋家的笑话,一听原来还是蒋淑的儿子,他儿子恨他恨到要鞭尸,啊,这八卦很有意思啊,一定不能错过。
在两人的骂战中,大家很快拼出了前因后果。
话说,在蒋淑是个六旬老翁的时候——怜奴称其为老畜生,遇上了一个赵国来的歌伎,歌伎年轻貌美,一下子就倾倒了蒋淑,令蒋淑强取豪夺,把这歌伎给霸占了。
虽然歌伎身份低贱,但人家年轻,不想侍候这么老的蒋淑——大家认为这很正常,就一直反抗,反抗不了,愤而自尽,可她却已经被迫生下了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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