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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要说。”
苏十九觉得自己如果再不说点什么,这里随时可能变成清理门户的黑社会火拼现场。
而造成这种危险气氛的原因,似乎是……他。
那么现在应该做的,就是马上让两个人意识到他绝对是食之无味弃之也毫不可惜,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这种小事而伤了上下级之间的和气。
自古邪教出美人,而这两人无疑是极品中的极品。
此等完全不属于苏十九的消费水平的奢侈品美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场景,对于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况且他高烧了这么久,脑子本来就不太清醒,如果随口胡说,保不齐讲错什么话。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苏十九决定还是引用点名人名言比较合适:
“男人呢,总会有过一些男人,初看起来好像都美得像玫瑰花一样,不过要是和红玫瑰在一起,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而要是和白玫瑰在一起,时间长了,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所以喜欢一个人,其实得不到比得到要好,保持距离和神秘感反而比较不容易失望。”
苏十九语气恳切的剽窃完张爱玲的一番至理名言,用期待的目光看向两个美人——我的比喻你们懂了吧懂了吧?虽然不知道你们是被什么蒙蔽了才会觉得我是朵值得一看的玫瑰,但是不管你们觉得我是红的白的还是什么颜色,日子久了早晚都会发现我就是那被拍扁的蚊子被嫌弃的饭粒,没有一点惹人喜欢的地方,所以还是趁早放手,不要浪费时间甚至浪费生命了!
……红玫瑰和白玫瑰?
秦无言和叶云初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裳,又下意识的对视了一眼。
两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担心自己没写清楚……
其实苏十九剽窃这个段子,是想用红玫瑰和白玫瑰都比喻他自己,想说自己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都迟早会被人嫌弃……
但是叶云初和秦无言的文化修养水平明显比苏十九高……在分别自我代入后稳准狠的抓住了原作者张爱玲的本意……
(对不起话唠了……掩面……)
☆、美人呐你们可长点心吧
“教主,是属下的错,属下现在就把十九还给你!”
秦无言恭恭敬敬的把怀里的小人儿捧到叶云初面前。
叶云初宽容而温柔的微笑:“无言,本座已经原谅你,不用还了。”
“不,属下已经迷途知返,决不能夺教主所爱!”
比起蚊子血这种东西,明显就是朱砂痣比较符合审美。
“本座不介意。”
饭粘子实在太过不堪,还是“床前明月光”
勉强可以接受,虽然还是感觉有点奇怪……(六王爷:啊嚏!
)
“教主请一定要收下!”
这一番言语真是醍醐灌顶,既然现在明知争不过,又何必一定要和教主相争呢,让十九在教主身边慢慢回味和领悟自己对他的心意也没什么不好。
日久天长,自然很多有机会私下相见,这样得来不易的感情反而显得更美好,会让人感觉更加珍惜……(别说了……其实你就是喜欢做小三的感觉吧……)
“还是你自己留着慢慢用吧。”
这就是小苏一直对自己欲迎还拒的原因?因为自己是他心中最完美的,舍不得破坏这种感受?还真是难为了他这番心思……说起来还真有几分道理,似前次那般春风偶度果真别有情趣,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个中滋味的欢愉美妙确实胜过日日无聊相对……(别说了……其实你就是喜欢强X的感觉吧……)
“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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