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桑景云微愣。
桑学文又开始剥毛豆,剥着剥着,手就抖起来:“阿云,爹一直对你很好,你可怜可怜我吧,你买点大烟给我……”
桑钱氏听到动静,麻溜地出来,拖走了桑学文。
桑景云见状叹气。
水烧好后,桑景云洗了澡,又洗了头,还把自己昨天用的月事带洗了,放在太阳下晒。
这年头很多女人,都不好意思把这样的私密物品放外面晒,反而放在床底下阴干。
桑景云知道那样会滋生细菌,自然不会这么做。
瞧见她的做法,农家出身的桑钱氏没说什么,陆盈却忍不住开口:“阿云,这东西晒在外面不好。”
“娘,这东西必须用太阳晒干,放屋里阴干会让人得病,这是我从书上看来的,”
桑景云开口,“娘,你以后换洗了,也晒在外面。”
陆盈不仅裹了脚,还不认识几个字。
她没什么见识,也就将书本上的东西奉为圭臬。
听桑景云这么说,她不再拦着,但拿了点别的衣物,晒在旁边做遮挡。
这样也行……桑景云拿了棉布擦头发,又找来一把剪刀,将自己的头发修短了一些。
现在别说吹风机了,家里都没通电,她的头发只能等自然干,还是短点好打理。
今天的午饭是用早上剩的锅巴煮的粥,里面还放了南瓜和番薯叶,黑的黄的绿的混在一起,跟一些人家煮的猪食很像,瞧着就让人没胃口。
桑钱氏没让桑景云吃这个,她早上留了两碗白米饭,一碗给桑景云,一碗给桑景丽,桑景云还多得了一个煮熟的鸡蛋。
“奶奶,你不用给我开小灶。”
桑景云有点不好意思。
桑钱氏道:“你身体不好,要养养,至于我们,我就喜欢吃汤汤水水的。”
桑景云用咸菜拌米饭吃,又把鸡蛋剥了,把蛋白给桑景丽。
桑景丽不爱吃蛋黄,但喜欢吃蛋白,她眯起眼睛,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
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
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
冷笑。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
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
穿越了,而且成了一派之尊!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这个门派似乎弱了点,人也少了点师兄,师傅说了,振兴本派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唯一的同门师妹一脸不爽的说道如果你做不到的话就赶紧将掌门之位让给我吧!...
十年前,他被迫逃出豪门世家,从此颠沛流离,惶惶如蝼蚁,人尽可欺。直到那一天,他拨通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你若执我之手,我必许你万丈荣光...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陶然表示她一点也不喜欢穿越,无他,只因古时候的生活太苦了,没有电脑空调手机不说,就连生火做饭都是难事儿。只是她没想到她最不愿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还让她穿越到了最原始的老祖宗的年代,蛮荒世纪。一想到那些邋遢甚至不穿兽衣的原始人,陶然就一阵头痛,还有那一脸冷酷的族长是怎么回事?竟然露出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靠很惊悚的好不好。某族长眼里暗藏着得意,女人既然你是我交换回来的,那就是我的人,这辈子休想躲开我!...
...
他在战场上被召唤回国,原因无他,秉承父亲遗命完婚。本意想退婚,继续逍遥自在,却被岳父以死相逼,跟身家百亿的美女总裁未婚妻朝夕相处,自然是火花四溅!...